汤咖喱

【万星】病理性恋爱(17)

张万森微微一怔,皱紧眉头:“不是让你在停车场等我?”


“想早点看见你嘛!”

“你……吃错药了?”

不过张万森说归说,口气也颇为无可奈何,但并没有任何避让的态势。


林北星抿紧嘴唇,视线不由自主地停留在二人挽着的手臂上。


自从这个女生出现后,张万森就一次都没往她这边看过。这个念头一闪而过,令林北星微微一惊。


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,张万森很快看了过来。“呃……这位是我的好朋友,高歌。”


“目前是。”

高歌笑得一脸开心。只简单补充了三个字,但却充满了耐人寻味的信息量。


张万森听到这句,像是反应过来什么,脸色一变,冲着林北星丢下一句:“你在这里等我!”

说完就抓着高歌的手臂,把她往走廊尽头带。


林北星的嘴张张合合,勉强吐出一个“哦”字来。


“喂!你弄疼我啦!”高歌一边抱怨,一边意味深长地看了林北星一眼。


擦肩而过时,林北星感觉到了强烈的信息素压制,闻到了一股极浓郁的气味。

那是在朝露下盛放的玫瑰,那香味既有丰盈之感,又有凌厉特质。


这个高歌,竟然也是个Alpha!

林北星的呼吸随之一窒,她的目光忍不住追着两人,飘向了走廊尽头。


只见张万森和高歌一前一后站定了。

高歌唇角下压,像是问了一个什么问题,得到了张万森肯定的点头。


高歌露出了非常惊讶的表情,下一秒她忽然说了句什么,紧接着抬起双手捂住了嘴,看上去像是随时都会哭出来。


下一秒,她扑进了张万森怀里。


林北星连忙移开视线,转过身来。

窗外忽然闪过一道刺眼的闪电。漆黑一片的天空像被劈成了两半。


就在那一瞬间,林北星感觉自己的脑子打着的一个死结,突然解开了——


那些由她的病,她的情绪、荷尔蒙,还有生理本能联手制造的幻觉全都烟消云散了。


这简直再显而易见不过了。

张万森显然早已经心有所属了。

他喜欢的是那个高歌。


因为实在太过罕见,她就漏掉了这个可能性。

如果张万森喜欢的是一个Alpha,那一切就说得通了。


——Alpha的生理特征决定了,他们是施加方而不是承受方。Alpha 的领地意识极强,互相之间有着强烈的信息素排斥反应,无论如何是没有办法彼此标记的。


所以一直张万森之所以27岁了还没有标记过别人,不是因为他不想,而是因为他“不行”!


张万森说的没错,她就是一个白痴。

一个自以为是的,荷尔蒙失调的白痴。


从他们认识到今天不过十几天,确实发生过几次巧合,但只有她才会蠢到把这些巧合当一回事。


仔细想来,他前前后后总共拒绝过她三次!

这是多么显而易见的排斥!


如果不是今天值班室太过狭小逼仄,如果不是当时她有心勾引,她毫不怀疑张万森还会再一次拒绝她。


她早该明白,打从一开始,这本不是一场什么美丽的邂逅,不过是两个如出一辙的倒霉鬼的荒唐相遇罢了。


眼下,她全身上下每一处毛孔都覆盖了张万森的气味。她确信高歌刚才也一定闻到了。


她成了什么了?

一个破坏人家恋情的坏人吗?

林北星,你真是够够的。


阵阵雷声在翻滚的乌云中隆隆作响。

大雨瞬间倾盆而下。

林北星觉得自己的眼角也漫上了一些水汽。


虽然她刚才答应了张万森,但这么傻傻地站着,算是怎么回事呢?


她拔腿就想走,这一抬头,才发现球衣男生竟然还站在那里。


林北星强忍着自己想要后退一步的念头,她把重心换到另一只脚上,用鞋子蹭了蹭地板。接着鼓起勇气,用鼻子缓缓吸了口气——


理论上来说,被张万森暂时标记过后,她就结束了发情期,哪怕对方信息素的匹配度再高,也无法对她造成任何影响了——林北星对此早有心理准备,但真的确认了以后,一颗悬着的心才彻底落了地。


球衣男生微微蹙起眉头:“你的脸色看起来很差。”

“噢。”林北星心不在焉。


男生的视线盯在她的身上,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。

“你的难过是源于对他的喜欢,还是源于Omega被标记过后的占有欲?”


林北星的脸上闪过一丝怅然,轻轻耸了耸肩膀,考虑了一下措辞,回答道:“好巧,我也在问我自己。”

她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自己纷乱的念头,只觉得满腹心事,疲惫不堪。


"我得回去了。"她嗓音紧绷,伸手指了指身后的会议室方向。出来这么久,警官和林大海该等得不耐烦了。

“我也要过去,一起吧。”男生点点头。


可惜,事不如愿。

话音刚刚落地,张万森和高歌已经又倒了回来。

林北星叹了一口气,调整了一下脚步,站到了那男生的身侧。


张万森的眼神在两个人之间转了一圈:"在聊什么呢?一起去……哪里?"


"我们……"男生的语气很紧绷,啥都还没说,就被林北星抢走了话头——

“我们……都很喜欢吃良山大排档,约好了下次一起去。”

一句话惊掉了三个人的下巴。那男生更是猛地咳了起来。


"良山大排档?"张万森不紧不慢的语气中带了一丝怨气。"我居然都不知道。"


林北星深感他这话说得很有歧义。

到底是“我居然都不知道这家店”,还是“我居然不知道你喜欢”呢?如果是后者,为什么要用“居然”这个词呢?他们相识不过短短十几天的时间,他对她不甚了解本就是理所当然的啊。


够了林北星,你又开始过度联想了!

她扯出一抹笑:“原来你不知道这家店啊。我最推荐他们家的醋肉,你下回可以带高歌一起去吃吃看。”


张万森皱着眉头,直接无视了她后面那些话:“你真的要和这家伙一起去?”那几个字像是硬生生被他从喉咙里挤出来似的。


林北星眼神一闪。

还没等她还没来得及回应,旁边就飘来一句气冲冲的怒吼:“这家伙?兄弟!你这人说话怎么回事啊!”


“没有自制力的人不值得尊重。”

“五十步笑百步!你有好到哪里去?”


两道信息素撞在一起,气氛一时变得剑拔弩张。


就在这时,只听“吱啦”一声,警官探出头来,大声吼道:“喂!在派出所还想继续打架吗?!都快点进来!”


林北星反应最快,径直朝会议室走去。

剩下慢半拍的三个人中,除了明显一脸兴奋的高歌,很难说清楚另外两个到底谁的表情更复杂。
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张万森:听说我不行?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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